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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房地产税立法
发布时间:2019-03-31 浏览次数:166952
3月8日下午,全国人大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其中提到2019年加快推进各项重大立法,房地产税法立法安排赫然在列。 报告相关内容 今年要抓紧制定修改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急需的法律,加快推进民生、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立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国家机构有关法律制度。集中力量落实好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事项,包括审议民法典,制定刑法修正案(十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房地产税法、出口管制法、社区矫正法、军民融合发展法、退役军人保障法、政务处分法、修改证券法、现役军官法、兵役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等立法调研、起草,都要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包括各类立法项目116件。其中,第一类项目69件,即条件比较成熟,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拟提请审议。其中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11部税法同时亮相第一类项目,此举向外界释放出了我国税收法定进程提速的重要信号。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被列入第一类项目,提请审议机关或牵头起草单位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前几天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此前的文章中也提到,稳步推进的“步”大有深意,应该是有了一定的时间表或大致步骤。 2016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曾对外透露,已将房地产税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立法项目,并进入当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预备项目。 2017年12月,时任财政部部长肖捷曾撰文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2018年3月,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曾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草案。 房地产税法的立法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负责。房地产税作为国际通行税种,中国房地产税在参考国际共性制度的同时,会注重从中国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比如合并整合相关税种以及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税费负担等,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 上海和重庆已经试点,商用物业逐步开征,房地产税相关工作一直在推进中。2018年中实现的不动产登记联网,已经为房地产税提供了技术基础,而如今的立法迈出了正式的第一步。虽然有了加速推进的感觉,但是接下来的征收标准、税率高低才是重要也是艰难的部分。作为全面长效机制的重要部分,也是财税改革的重点,虽然只是立法,但终究会到来,也会让房地产进入新阶段。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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