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方式地址: 邳州市世纪大道9#中央佳地1#楼5楼
|
我们必知的物业法律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17-06-06 浏览次数:167154
1、小区物业服务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答:小区物业服务的内容应当按照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指的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一般而言,物业服务具体包括综合管理、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停车管理服务等内容. 2、预交物业费有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答:很多买了房的业主们都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在验房时物业公司会要求业主预交一段时间的物业费,实际上,这样的做法是没有依据的。按照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不得违背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费;经批准可以预收的,预收期不得超过6个月,对此,若是物业公司没有出示政府行政部门批准文件,可以拒交.. 3、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答:这个问题应分两种情况 如果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两个不同的企业,没有利益关系,我们不能以房屋存在问题作为理由拒交物业费。房屋有问题,只能找开发商. 如果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关联企业,比如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子公司、控股公司等,或者开发商在售房过程中将优惠、免收物业费作为一种促销手段,这样我们就有理由相信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一家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时,我们可以通过拒交物业费来达到“债务抵偿”的效果。
上一篇:
物业管理,服务与沟通是重中之重
下一篇:
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范围及内容有哪些?
|
|